<转帖>
简介:
某车友会联合红十字搞募捐活动,三亚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骊态度恶劣。
王骊话语:
1、要用我们红十字会的品牌就要收手续费,我们红十字会的品牌是白用的吗?
2、你打着报社的的名义,你捐款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没有我们这个品牌你能捐吗?
3、我们编制就2个人,我们还要做国际项目。
4、你这个样子,我在网上发布,我们红十字会是怎么帮助你们这件事,你们是怎么回报社会的,我让你们臭完了,我告诉你!
http://www.dingtv.com/v/view_video.php?viewkey=317d51e5e10cb21b53b7事情的真相:
本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但是,看到楼上这位过路人的回复。不得不站出来说明一些不得不说的问题:
第一:本次活动的费用,全部是从我们志愿者当中自行募集捐献。很多志愿者为参与活动的人们掏钱买水,从家里搬来矿泉水机给大家供水。我们吃饭,全部是自己付费。中港城美食广场,为三亚学院和海航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免费提供盒饭。康师傅公司,为我们的志愿者捐水。明珠广场,为我们提供宣传的用电……我们,没有动灾区人民的一份钱,没有一丝愧对我们的捐赠者。第一天的募捐费用,全部是在工商银行,在志愿者和市民代表及明珠广场财务的监督下开箱清理清点,当场就汇往省红会的帐户,清清楚楚。何来截留费用之说?接下来的每天的募款,都是在各方市民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及明珠财务人员的监督下清点并通过银行汇出,相关单据,随后会一一上传!
第二:我们的这次捐助活动,的确是没有经过三亚红十字会的同意。但是我们经过省红会的批准和授权,使用的是省红会专门发下来的授权书和募捐箱,合情合理合法!
至于,我们为什么舍近求远,绕过三亚红会而找海南省红会,理由很简单也很重要:在我们上次为女大学生麦婷婷发动爱心募捐的时候,是和三亚红会合作的。三亚红会的王秘书长以我们使用的是他们的品牌和募捐箱为由,说必须抽取5%的管理费用。当志愿者们质疑红会作为人道主义救援机构,为什么要从大家捐助的婷婷的救命款中抽取5%的费用,有悖情理的时候。这位秘书长居然对我们大发官威横加指责,说他们有法律条文规定可以抽取费用,说我们使用的是红会的品牌就必须付钱,说早知道我们这样就不会帮我们募捐,说她要把这个事情曝光给媒体,搞臭我们志愿者!如此嘴脸,让人们的爱心情何以堪。当时我们拍摄了这位秘书长同志的现场表现,随后,我们将把这段录像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某些红会的工作人员,是怎么样用他们低劣的素质和言行,给红十字会这个神圣的人道主义救援机构抹黑的(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后来我们把三亚红会抽取这个费用的问题反映到省红会,省红会的回复是这个费用的抽取是要建立在尊重募捐者意愿的前提下。后来经过省红会的协调,这笔被抽水的5%款子被重新打回婷婷的医疗帐户上。在此要特别感谢省红十字会!)
第三:在募捐当中,我们的确是接二连三的被某些神秘人物有针对性的报警说我们是假冒的。派出所的同志接警后也对我们身边的合法性进行了核实。最后,是省红会的赵会长亲自打电话下来,并请三亚卫生局的陈局长为我们做的身份的确认和说明。所以,我们的募捐活动得以继续。
其中之蹊跷,值得明眼人推敲。感谢这位路人同志,让我知道是谁告的我们。其实,告我们的不是三亚红会,是三亚红会的某领导吧?也许,某领导觉得我们在她的地盘上做募捐活动没有经过她的批准心存不满吧?那请某领导扪心自问,我们为什么不想通过你!因为省红十字会不会强收费用!因为,那5%让我们很受伤!
国难当头,万众一心!志愿者们不眠不休,竭尽全力,图得是一个倾尽同胞之爱,救助灾区人民。我们会用事实反击不实的谣言,给那些心怀不轨的造谣者们有力的回击。士可杀,不可辱!爱心,不容伤害!
在此,本人严正声明:以上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如有半点不实之言,我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